重要提示!閣下在登記使用服務前,請細閱本條款及細則。閣下登記使用服務,即被視為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受其約束。
在本條款及細則中所用的定議詞列於第26條。詮釋本條款及細則條文的原則亦載於第25條。
Rentsmart Rental Services Limited (以下簡稱「 我們」或「 我們的」) 提供一個線上平臺, 連接業主(定義如下) 與租戶(定義如下), 並促進租賃過程,包括通過我們的第三者付款通道支付租金,這些服務可透過在RENTSMART應用程式及/或RENTSMART內容和任何其他網站透過我們開通的服務和行動裝置的應用程式取得。
透過流覽/使用RENTSMART內容、下載RENTSMART應用程式、完成註冊過程及/或勾選代表知悉條款及細則的空格,閣下聲明並保證
:
(1) 閣下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2) 閣下已達法定年齡並與我們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及
(3) 閣下有權以個人身份或代表閣下或租客作為使用者的實體去簽訂條款及細則, 而這實體受條款及細則約束。"閣下" 一詞指在閣下註冊服務時標識為使用者的個人或法律實體 (如適用)。如果閣下不同意這些條款及細則, 閣下無法使用RENTSMART內容、RENTSMART應用程式或服務。
RENTSMART內容、RENTSMART應用程式和服務包括一個供業主和租戶使用的線上平台。閣下理解並同意我們不涉及任何業主和租戶所簽訂的合約, 我們也不是一個地產代理(除非另受正式委託)或承保人。我們沒有能力控制業主、租客和其他使用者於RENTSMART內容、RENTSMART應用程式和服務的行為, 並且所有責任均不承擔。
當閣下使用和參與RENTSMART內容、RENTSMART應用程式和/或服務的某些部分可能會不時受到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 約束, 而這些附加條款將在本使用條款中列出, 或於閣下申請使用附加服務時提供予閣下以取得閣下的同意。如果本使用條款與附加條款不符, 則由附加條款約束閣下使用或存取此類服務。
1) 服務登記
a) 為登記使用服務,閣下須遵照我們的登記及核實程序及要求,包括下列各項:
i) 設立RENTSMART賬戶,閣下需輸入我們要求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
ii) 提供我們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以設立閣下的RENTSMART賬戶;及
iii) 確認閣下接受上述規管條款及細則。
b) 如欲取用所有服務,閣下需:
i) 在閣下的流動裝置下載RENTSMART應用程式;
ii) 提供閣下的電話號碼;
iii) 提供一份閣下申請代付租金的租約的副本;
iv) 提供閣下的香港身份證副本,以供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為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核實及認證閣下的身份及資料而使用、處理及保存; 及
v) 提供一張有效的信用卡或扣賬卡(VISA、萬事達卡或銀聯或我們接受的其他發卡機構)予我們及/或我們的第三者支付結算商。
c) 下述第16條載有我們可如何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的進一步資訊。但如閣下拒絕有關我們的直接促銷,閣下將不會從我們收到任何有關我們的直接促銷材料。
d) 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受限於我們的批准及成功核實閣下的身份。如我們認為有合理原因,我們可拒絕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我們可在閣下設立RENTSMART賬戶或下載RENTSMART應用程式後拒絕閣下的登記。我們會向閣下發送訊息及/或電郵確認閣下登記的結果,發送訊息過程可能需時。
e) 閣下登記使用服務,即等同閣下同意、確認及接受:
i) 閣下在使用閣下的真確身份;及
ii) 為作核實及登記用途及就閣下不時使用服務,我們可根據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向閣下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如閣下要求有關RENTSMART的任何客戶服務,我們亦可致電閣下的電話號碼聯絡閣下。
f) 閣下的RENTSMART賬戶不得轉讓。閣下在任何時間只可就服務登記一個RENTSMART賬戶。
2) 個人資料
a) 如閣下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及其他所需的資料,或如閣下提供的個人資料或其他資料失實、不準確或不完整,我們可能無法/停止向閣下提供服務。
b) 閣下同意我們可使用、披露或轉移,在服務登記及/或下載RENTSMART應用程式的過程中及在閣下不時使用服務時,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獲提供或收集的所有閣下的個人資料,以作私隱政策內所述用途及本條所列明的額外用途。
c) 除私隱政策內列明的用途及承轉人外,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閣下的信用卡資料及閣下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資料),按附載於www.rentsmart.com.hk/terms而閣下需在使用服務前閱讀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被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收集、使用、處理、披露、轉移及保存,或被轉移至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此等額外用途可包括下列用途:
i) 處理閣下登記使用服務的申請,包括設立閣下的RENTSMART賬戶;
ii) 管理閣下的RENTSMART賬戶,包括閣下透過服務進行的交易詳情;
iii) 就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核實或認證閣下的身份及資料,包括與第三者付款通道核實信用卡資料,及跟我們或第三者維持的已知不誠實/欺詐交易的資料庫進行核對程序;
iv) 提供、維持及操作服務,包括透過服務處理、進行及執行交易,及為或就服務提供技術支援或客戶服務;
v) 處理或應付有關服務的任何查詢、投訴或服務支援要求,或為此等事宜與閣下溝通;
vi) 防止、偵測或調查欺詐或其他不誠實或非法活動;及
vii) 在獲得閣下同意的前提下,向閣下發送有關RENTSMART的直接促銷材料。
d) 閣下同意及接受:
i) 在登記時及在任何其他時間,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獲提供或收集的閣下的個人資料均屬真實、準確、最新及完整;
ii) 閣下的個人資料如有任何變更,閣下會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我們;及
iii) 我們及/或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可使用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的數據中心,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
e) 閣下登記使用服務,即等同閣下授權我們直接或透過第三者作出我們認為需要的任何查詢,以驗證及/或認證閣下的身份及資料。這可包括(i)向閣下索取有關閣下身份、資料及個人資料的進一步資料及/或文件,(ii)要求閣下核實閣下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信用卡的真確性或擁有權,及(iii)向第三者資料庫或其他資料來源轉移閣下的個人資料,從而透過該等資料庫或資料來源核實閣下的身份及資料。
f) 在登記過程中或在閣下不時以流動裝置取用服務時,我們可收集及儲存閣下的流動裝置識別號碼。我們可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服務,包括作核實及保安用途。如閣下欲使用RENTSMART的某些功能,我們亦可在獲得閣下允許後不時取用閣下流動裝置的位置服務。閣下可隨時透過關閉位置服務拒絕或撤銷允許,並繼續使用RENTSMART的其他功能。
g) 我們和我們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可能會從閣下的信用卡發卡機構收到信用卡的更新資訊。已更新的信用卡資訊的支付將提供給我們和我們的第三者支付通這在閣下的信用卡發行人的選舉。
h)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安排及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護主任
RentSmart Rental Services Limited
香港九龍旺角新世紀廣場1座1101-02室
電郵:info@rentsmart.com.hk
3) 安全防範措施
a) 我們可不時建議或要求閣下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如閣下不採取我們建議的安全防範措施,閣下須承擔就閣下使用服務或與之有關而遭受或招致任何損失的風險。閣下須採取適當安全防範措施,包括(如適用)下列各項:
i) 基於誠信行事,合理謹慎及盡力地將所有識別資料保密。閣下不應向任何其他人士包括我們的代表披露任何識別資料;
ii) 在任何時間均將閣下的流動裝置妥為保管在閣下的個人控制之下,以防遺失或被竊,且閣下不應允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或控制閣下的流動裝置;
iii) 不應准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或登入服務或閣下的流動裝置;
iv) 不應把任何其他人士的指紋或生物辨識檔案儲存於閣下的流動裝置,及閣下應只使用自己的生物辨識檔案登入服務或閣下的流動裝置;
v) 不應在流動裝置或操作系統供應商支援或保修的配置範圍以外,經改動的任何裝置或操作系統上安裝、啟動或使用RENTSMART應用程式。此等裝置包括軟件保護被破解(jailbroken)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rooted)的裝置。「jailbroken」或「rooted」的裝置是指未經流動服務供應商及電話製造商批准而自行解除其所設限制的裝置;
vi) 如閣下已透過裝置密碼,設定取用閣下的流動裝置的權限,請檢查裝置並確保閣下已更改任何易被猜測或已與任何其他人士分享的登入密碼,並刪除任何不屬於閣下的指紋或其他生物辨識檔案;
vii) 如閣下使用面孔辨識功能並有長相相似的兄弟姊妹或是青年,不應以該生物辨識檔案作認證用途;在該情況下,建議改為使用閣下的密碼或私人密碼以作認證;
viii) 不應停用閣下的流動裝置所提供任何可能影響閣下使用生物辨識檔案以作認證的安全性的功能(例如停用面孔辨識的「螢幕注視感知功能」);
ix) 閣下登入RENTSMART應用程式後,不應放置閣下的流動裝置或電腦而不加看管,或讓任何其他人士使用閣下的流動裝置或電腦;
x) 遵守由我們或閣下的流動裝置製造商向閣下提供的所有安全防範措施(但閣下在任何時間均不應向彼等披露閣下的保安詳情或有關閣下於我們的戶口的資料);
xi) 採取合理及足夠預防措施掃描電腦病毒或其他破壞性特質;
xii) 在處置閣下的流動裝置,例如將其出售或轉送予他人或暫時交予他人(例如進行維修)之前,刪除RENTSMART應用程式及儲存於閣下的流動裝置的所有識別資料;及
xiii) 在服務終止時移除RENTSMART應用程式及儲存於閣下的流動裝置的所有識別資料。
b) 如閣下的流動電話號碼有任何更改,閣下須告知我們,不應延誤。如閣下知悉或懷疑出現下列(或其中任何一項)情況,閣下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我們:
i) 任何識別資料遺失、被竊、外洩、保安受損或遭未經授權使用;
ii) 閣下的流動裝置遺失、被竊、保安受損或遭未經授權使用或控制;及
iii) 服務遭未經授權使用或有任何未經授權交易透過閣下的RENTSMART帳戶進行。
閣下應透過我們不時指定的特定聯絡表格、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通知我們。在我們實際收到閣下的通知前,任何未經授權人士使用服務或服務被用作任何未經授權用途,閣下均須負責。
c) 由閣下或由任何其他人士以閣下的識別資料或移動裝置登入RENTSMART應用程式發出的所有指示,閣下均須負責。
d) 我們只會透過向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與閣下聯絡。如閣下要求任何有關RENTSMART的客戶服務,我們亦可致電閣下的電話號碼。但我們不會(亦不會要求任何其他人士代我們)聯絡閣下要求閣下提供任何信用卡資料或其他保安詳情。閣下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向任何人士披露閣下的任何信用卡資料或其他保安詳情。
e) 服務僅供閣下本人使用。閣下不應允許任何其他不相關人士透過閣下的RENTSMART帳戶使用服務,亦不應以任何其他人士的代理的身份使用服務用作牟利或其他商業用途。
f) 閣下不應使用或在知情的情況下容許任何其他人士透過閣下的RENTSMART帳戶使用服務作任何非法用途或活動。閣下如發現有上述使用情況,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我們。
g) 透過服務進行任何交易或進行超出特定金額的易後,我們及第三者付款通道可向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如我們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閣下應檢查及核實該通知或訊息所載的交易的詳情,如有任何不當情況或任何未經授權交易,閣下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透過我們不時指定的特定聯絡表格、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通知我們。
4) 服務
a) 服務包括“交租”服務(可讓閣下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內按月繳付租金) 、“每月付款”服務(可讓閣下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內設定每月付款日期、金額和期限,由指定的有效信用卡或每月自動繳付租金) 及“一筆過分期付款” (可讓閣下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內一筆過繳付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十八個月或二十四個月之租金,並選擇還款期以每月分期繳付)。
b) 登記"每月付款"服務後,閣下理解並同意我們每個月將於閣下登記的信用卡上收取指定的付款金額連同當時適用的收費, 除非閣下於下一個付款日十個工作天或更早取消登記。
c) 當我們於閣下的信用卡收取付款金額;即應付租金以及任何適用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內顯示的費用, 我們將於五個工作天內以轉賬或發出支票/本票形式全數向業主或閣下指定的收款人支付金額。如閣下選擇以支票/本票模式繳付租金,有關支票/本票將由我們的第三方銀行直接向閣下以郵寄方式發出,我們將不會為任何延誤或失誤負責。
d) 閣下的信用卡必須有足夠的信用額方可完成交易。
e) 服務將以港元收費和結算。
5) 業主/收款人
a) 當閣下使用服務時,業主/收款人(定義如下) 只需接受租金而無需登記或使用RENTSMART。為避免任何誤會,我們建議閣下於初次使用服務時,向收款人先作通知。
b) 當該收款人接受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付款通道發出的第一筆轉賬或存入第一張支票/本票。收款人則同意:
i) 成為參與服務之收款人及接受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付款通道代閣下存入的款項;
ii) 每筆付款從我們或我們的第三者付款通道發出的款項均為真正的租金;
iii) 受本使用條款的約束 (如適用);
iv) 遵守可能適用於它的任何法律、規則、法規和稅務義務; 及
v) 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或規例, 亦無意參與任何非法交易或收款人應知是非法的交易。
6) 指示、交易通知書及交易記錄
a) 在閣下支付或收取付款前,閣下必須檢查及確保有關閣下支付或收取的付款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我們無須對任何基於閣下指示作出的錯誤付款負責或嘗試索回(包括支付或收取錯誤金額或向錯誤的收款人付款,)。
b) 閣下的付款指示一經處理,閣下即不能還原或撤銷指示。
c) 如我們合理地認為指示是由閣下發出或經閣下授權,我們可執行該指示並無須就此負責。當我們基於誠信理解及執行指示,即使(i)該指示屬不正確、虛假或不清晰,或(ii)非由閣下發出或非經閣下授權,閣下亦須受該指示約束。經核實引用的私人密碼或識別資料後,閣下一切經由RENTSMART應用程式內或有關服務所作出的指示,我們無需再次核實發出指示人士的身份。
d) 如我們知悉或懷疑就閣下的戶口或服務有違反保安要求或其他可疑情況,我們有權延遲或拒絕執行指示。在該等情況下,我們無須就任何延遲或拒絕執行指示負責。我們會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通知閣下任何延遲或拒絕執行指示。
e) 在透過服務進行交易後,我們可向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通知閣下。閣下有責任檢查該通知或訊息。該通知或訊息一經我們傳送,閣下即被視為立即收到。如在閣下通常收到通知或訊息的時段內仍未收到通知或訊息,閣下應向我們查詢。
f) 我們透過服務提供有關任何交易的資料僅供參考。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我們對該交易的記錄為最終、具決定性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
g) 閣下可登入閣下的RENTSMART賬戶瀏覽閣下最近期的交易記錄。閣下必須適時及謹慎地核實閣下的交易記錄。如有任何不當情況或任何未經授權交易,閣下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透過我們不時指定的特定聯絡表格、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通知我們。
7) 被拒絕的銀行轉帳/支票停止付款/遺失支票/錯誤交易:
a) 我們不承擔因閣下的錯誤或疏忽(包括但不限於:不正確的付款金額、不正確的收款人銀行帳戶詳情、地址、忘記停止每月付款、閣下拒絕支付相關交易費用、租戶已搬遷或租務糾紛等等,或收款人無理拒絕收款而引致的
i) 被拒絕的銀行轉帳; 或
ii) 支票停止付款
而產生的責任及任何相關的費用。
b) 閣下確認一切相關費用將於退款前由閣下之信用卡或結餘中扣除。
c) 若閣下未能於合理時間內收取支票/本票或支票/本票已遺失或損毀,閣下應聯絡及通知我們。閣下可選擇退款及/或於繳付有關費用後重新發放該支票/本票。
d) 於退款時,扣除相關費用後,我們的第三者付款通道將於三十(30)個工作天內退回餘額。如無法辦理直接退款,我們將於四十五(45)個工作內以郵寄支票方式寄到閣下以書面或口頭提供的地址。
8) 費用及收費
a) 我們有權就服務的使用收取或更改費用。該費用適用於在香港發行之信用卡,列明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內並可能不時更改。我們會就新徵收費用或任何費用調整給予閣下事先通知。如我們於該等新徵收費用或費用調整生效日期前未有收到閣下終止服務的通知,閣下須支付該等費用。
b) 我們可能會因應推廣活動或新服務而臨時更改服務的收費,這些更改會於RENTSMART應用程式及/或網頁中發布後生效。
c) 閣下提供信用卡號碼及相關付款詳情予我們後,閣下將授權我們及第三者付款通道就閣下為服務應繳付的費用及收費從閣下的信用卡支賬,並無需向閣下另行通知或取得同意。
d) 我們有權隨時透過於服務中或透過電郵通知更改收費及支賬方式。
e) 閣下可能需要支付並授權我們收取任何我們或第三者產生的其他費用,例如任何海外簽賬附加費、貨幣兌換費用、因信用額不足導致閣下的交易被拒而應付的費用、閣下的流動或互聯網網絡供應商徵收的費用、或閣下的信用卡發行人徵收的費用。
9) 手機短訊服務
a) 當閣下註冊RENTSMART帳戶時,閣下即同意我們以短訊服務向閣下進行身份核實以確認閣下就是申請開戶的使用者本人。
b) 我們不會就此短服務收費。不過視乎閣下的短訊計劃,手機網絡供應商有可能於每一個接收或寄出的短訊收費。閣下有責任了解閣下的手機網絡供應商是否收取此等費用。我們不為此等費用負責。
c) 短訊服務未必隨時能在所有區域提供,短訊發放由不同服務供應商提供,我們不能保證其可靠程度。所以閣下有可能延誤或不能收到我們所發出的短訊。短訊服務亦有可能因閣下之手機網絡供應商所作出之變更而被影響。
d) 閣下必須自備流動裝置並向手機網絡供應商訂閱服務,並確認該流動裝置可以接收短訊。
10) 閣下的確認及責任
a) 閣下同意只使用RENTSMART內容及服務作
i) 本條款及細則;及
ii) 任何適用的守則的用途。
b) 閣下同意不得以下列方式(或其中任何方式)使用RENTSMART內容及服務:
i) 任何非法或違反任何適用法規的方式;
ii) 任何違反或侵犯我們權利或任何第三者權利(包括知識產權權利)的方式;及
iii) 發送、傳播、在知情的情況下接收、上傳、下載或使用任何材料或作出任何騷擾、擾亂、令人反感、具侮辱成分、威脅、不雅、誹謗、淫穢或恐嚇的行為,或導致滋擾、不便、非必要焦慮的行爲,或意圖欺騙。
c) 閣下須提供我們不時為提供服務而合理地要求的資料。
d) 閣下不得作出或企圖作出下列(或其中任何一項)行為:
i) 解構、還原、翻譯、轉換、改編、改動、修改、增補、添加、刪除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干預RENTSMART內容或其所包含的任何軟件;
ii) 採取任何行動讓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取用或干預或使用我們或任何第三者的任何電腦系統或網絡,或准許任何其他人士採取該等行動;
iii) 作出任何行為以干擾或擾亂服務、網站、RENTSMART內容,或提供服務、網站或RENTSMART內容的伺服器及網絡;
iv) 修改、複製、再造、下載、重覆發布、出售、轉售、出租、租賃、貸出或分派服務、網站或RENTSMART內容(或其任何部分),或基於RENTSMART內容(或其任何部分)製造衍生作品;
v) 使用RENTSMART內容時,安裝、匯入或傳送(及閣下會採取合理措施以防止安裝、匯入或傳送)任何可擾亂、禁用、損害或關閉RENTSMART內容或其他電訊或電腦系統或裝置的禁用代碼或類似惡意指示、代碼、技術或裝置;及
vi) 作出任何利用或干擾服務的行為,或擾亂其他用戶使用服務。
e) 閣下須自行負責下列事項:
i) 在傳送,依賴或使用任何資料前先進行核證;
ii) 有關閣下使用服務、閣下進行的任何交易,或本條款及細則,在適用法規下產生可能影響閣下的法律、稅務及其他問題,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及
iii) 閣下違反其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責任,及任何該等違反的後果。
f) 本服務僅用於閣下的個人用途。閣下不應以個人的RENTSMART賬戶作牟利或商業用途。故此,閣下僅應在向個人用戶、他人或公司付款、並在不涉及經營業務的情況下使用本服務。
g) 閣下不得移除或干預RENTSMART內容隨付或包含的任何版權聲明。
h) RENTSMART內容的擁有權全屬我們所有,詳情請參與第17條。
i) 閣下所使用的信用卡受閣下與發卡機構所簽訂的合約約束,閣下必須參照該合約有關的權利與責任而非本條款及細則。
11) 我們的責任及免責聲明
a) 考慮到任何適用法規及通行的市場慣例,我們會就下列事宜採取合理可行的步驟:
i) 確保我們有關服務的系統已裝置足夠的保安設施;及
ii) 控制及管理就運作我們有關服務的系統的相關風險。
b) 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均未有確認或保證服務不帶有可能損害閣下的硬件、軟件或設備(包括閣下的流動裝置),或任何就服務傳送、儲存或處理的數據的任何禁用代碼或其他破壞性特質。
c) 閣下明白及同意閣下須就使用RENTSMART應用程式及RENTSMART內容自行承擔風險,而RENTSMART內容均是以「按現狀」(as is)和「按現有可予提供」(as available)的基礎向閣下提供。
d) 在適用法規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行明確拒絕就服務、網站及RENTSMART內容作出任何種類的條件、承諾、陳述及保證(不論明示或隱含),包括品質或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的任何隱含條件及保證。
e) 在不限制或削弱上述第11(d)條的效力的情況下,我們不就下列事項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
i) 在或透過服務或網站提供的任何資料或材料的準確度、質素、完整度、及時程度、充足程度、可靠度或有效性。此等資料或材料可包括RENTSMART內容及由服務的任何用戶或任何第三者發布、傳送或提供的任何資料;
ii) RENTSMART內容會符合閣下的要求,或無缺陷﹑錯誤或遺漏;或
iii) 閣下對RENTSMART內容的使用會是無間斷﹑適時﹑安全或無錯誤。
f) 因或有關下列(或其中任何一項)情況而引致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均無須負責(下列第11(g)條所載的除外):
i) 取用及使用服務,不論是否經閣下授權;
ii) 透過使用服務取用任何資料,不論是否經閣下授權;及
iii) 在任何通訊網絡供應商的任何系統、設備或儀器傳送或儲存有關閣下、服務或閣下使用服務進行的交易買賣的任何資料及數據。
g) 如證實上列第11(f)條所載的情況是因(i)我們;(ii)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iii)上列(i)或(ii)的任何代理;或(iv)上列(i)、(ii)或(iii)的任何職員或僱員嚴重疏忽或故意失責所引致,則我們會就下列兩項中較低者負責:
i) 任何直接及純因該等疏忽或故意失責令閣下招致或蒙受的直接及合理可預見的損失及損害;及
ii) 相關轉賬、交易或買賣的金額。
h) 如因(i)任何在我們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情況或(ii)任何適用法規,而導致提供服務,或傳送有關服務的指示或資料,或RENTSMART應用程式的下載,或連接服務出現任何中斷、阻截、暫停、延誤、損失、無法使用、損毀或其他故障,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均無須負責。
i) 就因我們提供服務或未有或延遲提供服務而引致或相關的任何利潤或利息損失、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賠償,(i)我們;(ii)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iii)上列(i)及(ii)各自的代理;或(iv)上列(i)、(ii)及(iii)各自的職員及僱員,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對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j) 收款人並不一定收取閣下透過服務作出的付款。閣下同意如收款人決定不收取透過服務作出的付款,閣下不會要求我們就因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後果負責。
k) 我們無須就收款人(不論是個人或公司)的行為,或與付款相關的事宜負責。就服務的任何用戶的身份,或服務的用戶可以或會完成交易,我們不作出保證。
l) 就閣下與收款人服務的任何其他用戶之間因任何付款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我們概不負責。
m) 在接獲閣下通知後,若經我們審核後證實閣下是欺詐行為的受害者(我們會將審核結果告知閣下),則在第11(b)及11(d)條的規限下,閣下將無須就任何有關交易(如未經授權交易)負責。
n) 就閣下或服務的任何其他用戶選擇在服務或任何社交媒體平台上,分享或發布的任何有關閣下、服務的任何其他用戶或任何第三者的任何付款詳情、交易記錄、活動或其他資料或個人資料而引致的後果,本行概不負責。
o) RENTSMART應用程式旨在提供予香港公衆下載及使用。任何人士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下載或使用RENTSMART應用程式會違反其法律或法規者,我們無意讓任何身處該等司法管轄區的人士下載或使用RENTSMART應用程式。
12) 閣下的責任及彌償
a) 就因或有關下列(或其中任何一項)情況,閣下須承擔全部責任及對所有後果負責(第11(g)條條所載的除外):
i) 取用及使用服務;
i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透過使用服務取用任何資料,不論是否經閣下授權;及
iii) 我們按或因閣下使用正確私人密碼或識別資料發出的任何指示而執行的任何交易。
b) 就因或有關下列(或其中任何一種)情況引致(i)我們;(ii)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iii)上列(i)及(ii)各自的代理;及(iv)上列(i)、(ii)或(iii)各自的職員或僱員可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法律行動、訴訟及索償(不論由我們或彼等提出,或對我們或彼等提出)及所有損失、損害及合理的成本及開支,閣下均須對我們及彼等作出彌償及付還(下列第12(c)條所載的除外):
i) 閣下使用服務或我們向閣下提供服務;
ii) 我們保留或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下的權利或行使有關權力;及
iii) 閣下違反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包括任何保證或陳述。
c) 如證實上列第12(b)條所載的任何法律行動、訴訟、索償、損失、損害或金額是因(i)我們;(ii)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iii)上列(i)或(ii)的任何代理;或(iv)上列(i)、(ii)或(iii)的任何職員或僱員嚴重疏忽或故意失責所引致,則閣下無須按第12(b)條負責(但只限於直接及純因該等嚴重疏忽或故意失責引致的直接及合理可預見的法律行動、訴訟、索償、損失、損害或金額)。
13) 暫停、終止及取消RENTSMART帳戶
a) 我們可隨時暫停或終止閣下使用服務及/或閣下的RENTSMART帳戶,而無須給予閣下通知或理由。閣下可於任何時間透過閣下的登記的電郵將閣下的姓名、身份證明及註冊的電話號碼至cs@rentsmart.com.hk取消閣下的RENTSMART帳戶。
b) 為有效取消帳戶,閣下須採取我們指示的步驟,及從閣下的流動裝置刪除RENTSMART應用程式。
c) 如閣下長時間未有使用服務及/或RENTSMART帳戶,閣下可能會收到由我們發送至閣下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的推播通知或訊息。如在提示發出後閣下仍未有使用服務,我們可終止服務而無須任何進一步通知。
d) 即使在暫停、終止及/或或取消RENTSMART帳戶後,閣下繼續有責任履行及遵守在暫停或終止前已產生或累計的閣下的責任及債務。本條款及細則中屬持續性質的條文(包括但不限於版權條款、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仍繼續適用。
e) 閣下明白於終止服務及/或取消RENTSMART帳戶或會涉及刪除閣下所提供予我們的儲存於實時數據庫的資料(“閣下內容”)。我們不會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14) 更改
我們有權不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我們會以我們認為適當的方式事先通知閣下,包括透過服務發布,或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至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如我們未收到閣下的通知在更改生效日期前終止服務,閣下即受有關更改約束。
15) 通訊
a) 我們有權為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發出的各種通知,訂明通知的形式及通訊模式。
b) 我們會透過向閣下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發送推播通知或訊息,與閣下聯絡。如閣下要求任何有關RENTSMART的客戶服務,我們亦可致電閣下的電話號碼。閣下可以透過我們為每類通知或通訊不時指定的渠道或通訊模式與我們聯絡。
c) 我們會透過電話、短訊、郵寄或電郵方式發送帳單、通知及支票/本票予閣下或收款人。
d) 除非我們另行指定,我們向閣下在登記服務時提供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或以我們不時接受的方式通知我們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以推播通知、訊息發送任何通知或溝通後,閣下即馬上被視為已收到該通知及資訊。當以郵件發出時,則於二十四(24)小時後(如寄往香港以外的地方則為七(7)天後) 被視為已收到該郵件,不論是否被退回。
e) 除非閣下的指示或通訊以我們不時指定的方式發出並由我們實際收到,我們不會被視為已收到該指示或通訊。閣下向我們發送的指示或通訊將被視為於我們實際收到當日收到。
16) 收集及披露閣下的資料
a) 定義
本條中使用的詞語有下列涵義。本條中使用的詞語如未在以下定義,該詞語的涵義則載於本條款及細則的第26條。
權力機關
包括對RENTSMART集團任何部分具有司法權限的任何本地或外地司法、行政、公營或監管機構、任何政府、任何稅務機關、證券或期貨交易所、法院、中央銀行或執法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或彼等的任何代理。
合規責任
指RENTSMART集團要遵守下列各項的責任:(a)任何法律或國際指引及內部政策或程序,(b)權力機關的任何要求或法律下申報、披露或其他責任,及(c)要求RENTSMART集團核實其客戶身份的法律。
關連人士
指閣下以外的人士或單位,而其資料(包括個人資料或稅務資料)由閣下(或閣下代表)向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提供或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因其他與提供服務有關的原因獲得。關連人士可為閣下有關服務而建立了關係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單位。
金融罪行指清洗黑錢、恐怖分子融資、賄賂、貪污、逃稅、欺詐、逃避經濟或貿易制裁,或規避或違反有關此等事宜的任何法律的任何行為或意圖。
金融罪行風險管理活動指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為符合就或有關偵測、調查及防止金融罪行的合規責任而可能作出的任何行動。
法律包括任何本地或外地法律、法規、判決或法院命令、自願守則、制裁制度、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與權力機關的協議,或權力機關之間適用於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的協議或條約。
個人資料指任何與一名個人有關的資料,而從該等資料可確定該名個人的身份。
稅務資料指關於閣下稅務狀況或關連人士稅務狀況的文件或資料。
閣下資料指所有或任何有關閣下或關連人士的下列各項(如適用):(a)個人資料,(b)關於閣下、閣下的戶口、交易、使用我們產品及服務,及閣下與RENTSMART集團關係的資料,及(c)稅務資料。
凡提及單數則包括複數,反之亦然。
b) 收集、使用及分享閣下資料
我們的私隱政策可於www.rentsmart.com.hk/terms查詢,閣下應一併閲讀本條款及私隱政策。我們及RENTSMART集團成員可按本條及私隱政策使用閣下資料。
i) 閣下資料不會披露予任何人士(包括其他RENTSMART集團成員),除非:
(1) 我們因應法律要求作出披露;
(2) 我們有公衆責任作出披露;
(3) 我們因正當的商業用途須要披露;
(4) 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作出披露;
(5) 按本條或私隱政策所載作出披露。
收集
ii) 我們及其他RENTSMART集團成員可收集、使用及分享閣下資料。我們或我們代表或RENTSMART集團代表可要求提供閣下資料。閣下資料可直接從閣下、或從代表閣下的人士或其他來源(包括公開資料)收集,亦可與我們或其他RENTSMART集團成員可獲取的其他資料產生或組合。
使用
iii) 我們及RENTSMART集團成員可為下列用途使用、轉移及披露閣下資料:(i)按本條所載的用途,(ii)按私隱政策(適用於個人資料)所載,及(iii)為任何用途(不論是否有意對閣下採取不利行動)而把閣下資料與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第三者資料庫持有的任何資料進行核對((i)至(iii)統稱「用途」)。
分享
iv) 我們可因應需要及適當用途向私隱政策所載的接收者轉移及披露任何閣下資料,而該等接收者亦可為用途而使用、轉移及披露該等資料。
閣下的責任
v) 不時提供予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的閣下資料如有任何變更,閣下同意從速(在任何情況下於三十(30)天內)以書面通知我們。閣下亦同意從速回覆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就提供閣下資料的任何要求。
vi) 閣下確認每名關連人士已獲通知及同意(或在有關時候會獲通知及同意)其已被(或會被)提供予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或稅務資料)按我們不時修改或補充的本條及私隱政策所載處理、披露及轉移。閣下須知會該等關連人士他們有權索取及改正其個人資料。
vii) 閣下同意我們按本條款及細則所述的方式使用、儲存、披露、處理及轉移所有閣下資料,並須作出任何適用資料保障法律或保密法律不時要求的行動,以容許我們如上述行事。如閣下未能或未有在任何方面遵守(e)及(f)列出的責任,閣下同意從速以書面通知我們。
viii) 如:
(1) 閣下或任何關連人士未有按我們合理的要求從速提供閣下資料,或
(2) 閣下或任何關連人士拒絕給予或撤回任何我們為用途(不包括向閣下促銷或推廣產品及服務有關的用途)處理、轉移或披露閣下資料所需的任何同意,或
(3) 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就金融罪行或相關風險產生懷疑,
ix) 我們可能:
(1) 未能向閣下提供新服務或繼續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並保留終止我們與閣下關係的權利;
(2) 作出所需行動讓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符合合規責任;及
(3) 若本地法律許可,封鎖、轉移或結束閣下的帳戶。
c) 金融罪行風險管理活動
i) 金融罪行風險管理活動可包括:(i)審查、攔截及調查任何指示、通訊、提取要求、服務申請,或任何閣下或替閣下收取或支付的款項;(ii)調查款項的來源或預定收款人;(iii)組合閣下資料和RENTSMART集團持有的其他相關資料;及(iv)對個人或單位的狀況作進一步查詢(不論其是否受制裁制度約束),或確認閣下或關連人士的身份及狀況。
ii) 我們及RENTSMART集團的金融罪行風險管理活動可導致延遲、阻截或拒絕支付或清算任何付款、處理閣下的指示或服務申請,或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對閣下或任何第三者就不論任何方式產生並蒙受或招致(不論完全或部分跟進行金融罪行風險管理活動相關)的任何損失,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無須向閣下或第三者負責。
d) 稅務合規
閣下承諾自行負責了解及遵守閣下在所有司法管轄區有關及因開立及使用戶口或由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提供的服務引起的稅務責任(包括繳稅,或提交報稅表或其他有關繳交所有相關稅項的所需文件)。各關連人士亦以其關連人士身份(而非其個人身份)為自身作出相同承諾。某些國家的稅務法例具有跨領域效力,不論關連人士或閣下的居籍、住處、公民身份或成立地方。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均不提供稅務意見。我們建議閣下尋求獨立法律及稅務意見。閣下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可能引起的稅務責任,包括任何特別有關開立及使用戶口及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提供的服務的稅務責任,我們及任何RENTSMART集團成員均無須負責。
e) 雜項
i) 如本條的條文與閣下與我們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規管任何其他服務、產品、業務關係或戶口的條文有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條為準。
ii) 本條中的全部或任何條文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在任何方面如變成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該條文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或本條的其餘部分在該司法管轄區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或損害。
f) 終止後繼續有效
即使閣下、或我們或RENTSMART集團成員終止對閣下提供任何服務或閣下的任何戶口結束,本條繼續有效。
閣下確認盡閣下所知,向我們提供的所有閣下資料均屬完整、準確及最新。
17) 擁有權和授權
a) 擁有權: RENTSMART內容受香港的版權、商標和其他法律的保護。閣下確認並同意RENTSMART內容,包括所有相關的知識產權是我們及其許可人的專屬財產。閣下不得刪除、更改或掩蓋任何RENTSMART內容內的版權、商標、服務標章或其他擁有權聲明。
b) 應用程式授權: 根據閣下對本條款及細則的遵守情況,我們授予閣下有限的非獨佔、不可轉讓的許可,於閣下擁有或控制的行動裝置或電腦下載並安裝一個RENTSMART應用程式副本,而且僅供個人或非牟利用途使用。
18) 連結
RENTSMART內容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網站或資源的連結。閣下確認並同意我們對以下方面概不負責:
(i) 這些網站或資源的可用性或準確性;或
(ii) 這些網站或資源提供的內容、產品或服務。此類網站或資源的連結並不意味著我們已審核這些網站或資源的內容、產品或服務提供的資訊。閣下確認對閣下使用任何這些網站或資源或這些網站或資源內提供的內容、產品或服務所產生的所有風險承擔全部責任。
19) 部分無效
如在任何適用法規下本條款及細則中任何條文屬於或變成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他條文保持全面有效,不受該等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的情況影響。
20) 放棄
我們未有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並不會構成我們放棄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而我們行使任何一項或部分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亦不會排除我們行使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應被視為法律授予我們以外,我們可享有的額外及累積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
21) 第三者權利
除閣下及我們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2) 委任代理或服務供應商
我們可委任任何代理﹑服務供應商或分包商(其可能不是RENTSMART集團成員)為或代我們履行任何服務。就此(i)我們可向該等代理﹑服務供應商或分包商轉授我們的任何權力或責任,而(ii)閣下授權我們向該等代理﹑服務供應商或分包商就或有關提供及操作服務,披露或轉移有關閣下或閣下使用之服務的任何資料。受限於第11條所載我們的責任限制的前提下,我們仍須為我們在本條文下委任的任何代理﹑服務供應商或分包商的嚴重疏忽或故意失責負責,猶如我們親自履行有關服務一樣。
23) 轉讓
a) 在無須閣下同意的情況下,我們可隨時向任何人士轉讓或轉移我們的任何或全部權利及責任。
b) 除非我們事先書面同意,否則閣下不得向任何人士轉讓或轉移閣下的任何權利或責任。
24) 規管法律、司法管轄權及文本
a)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b) 閣下服從香港法院的非專有管轄權,但本條款及細則亦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執行。
c) 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中文版本僅供參考。
25) 詮釋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在本條款及細則中:
a) 任何對「條文」或「段」的提述指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文或段;
b) 任何對本條款及細則、協議或文件的提述指經不時修改、更改或補充的本條款及細則、協議或文件;
c) 任何對適用法規的提述指經不時修改、重新制定或有效的適用法規。
d) 單數詞語包括複數的意思,反之亦然,而提及性別的詞語包括任何性別。
e) 閣下或閣下的指獲我們提供服務的人士,及如文義允許,包括各位的個人代表及法定繼承人。
f) 一切所提及的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及
g) 本條款及細則中的標題僅供參考,並不影響本條款及細則的詮釋。
26) 定義
除非我們另有指定或文義另有要求,在本條款及細則中下列詞語具下列涵義。
a) 適用法規指我們或閣下不時受約束或被預期會遵守的任何法律、法規或法庭命令,或由任何權力機關或行業或自律監管組織(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發出的任何規則、指令、指引、守則、通告或限制(不論是否具法律效力)。
b) 權力機關的定義見第16(a)條。
c) 銀行戶口指由閣下在使用服務時指定並由我們接受的任何其他在香港的持牌銀行維持的港幣戶口。
d) 信用卡指由閣下為使用服務並由我們接受的持牌銀行或放債人發出的有效信用卡。
e) 裝置密碼指取用密碼或閣下的指紋及/或其他生物辨識檔案,以取用閣下的流動裝置。
f) 直接促銷指藉下列方式的推動優惠,宣傳商品、設施或服務的可得性,或者索取捐款:
i) 藉郵件、圖文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的傳訊,向指名特定人士送交資訊或貨品;或
ii) 以特定人士為致電對象的電話通話。
g) 禁用代碼指任何病毒、「後門程式」、「計時炸彈」、「邏輯炸彈」、「特洛伊木馬程式」、「蠕蟲」、「致死裝置」或任何其他軟件或電腦代碼其設計旨在允許未經授權取用或使用,或損害、損壞、清除、干擾、監察、複製或以其他方式妨礙服務、任何電腦系統,或相關數據、軟件、硬件或網絡的正常操作;
h)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i) 識別資料指任何密碼﹑私人密碼﹑身份證明及裝置密碼。
j) 知識產權權利指在世界任何地方及不論有否註冊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誌、徽號、商用名稱、公司名稱、服務標誌、互聯網域名、專利、註冊外觀設計、版權、資料庫權限、設計權利、發明專利、半導體産品拓樸圖權利、工業知識權利、商業秘密或任何類似權利,及包括註冊任何該等權利(不論現有或將來產生)的申請,及上述任何權利的所有利益、特權,或就任何過去、現在或將來侵犯、不當使用或違反上述任何權利作出起訴、追討損害賠償或獲取補償的權利。
k) 網站指由我們或為我們就有關服務而建立,操作或維持的任何網站。
l) 業主指租約中訂明的業主。
m) 流動裝置指已安裝RENTSMART的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
n) 收款人指業主或於租約內指定收取租金的其他人士。
o) 個人資料的定義見等16(a)條
p) 私隱政策的定義見等16(b)條及包括適用於服務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q) RENTSMART指稱為「RENTSMART」的軟件平台。
r) RENTSMART帳戶指閣下在RENTSMART的帳戶,閣下透過服務以信用上支付租金。
s) RENTSMART應用程式指包含及利用RENTSMART的流動裝置軟件應用程式。
t) RENTSMART內容指在或透過RENTSMART、RENTSMART應用程式或網站提供,或可透過RENTSMART、RENTSMART應用程式或網站存取或瀏覽的任何格式的數據、材料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數據檔案、文字檔案、軟件、電腦程式、圖像、圖形、相片、影片、聲音、音頻檔案、目錄或資料庫,但不包括閣下的內容。
u) RENTSMART集團一併及分別地指我們的附屬公司、子公司、聯營單位及彼等的任何分行及辦事處。而「RENTSMART集團成員」具有相同涵義。
v) 服務指透過RENTSMART,包括但不限於RENTSMART應用程式所提供容許個人以信用卡支付租約內訂明的租金予收款人的服務及其他我們不時提供的服務。
w) 租約指閣下所提交及經由我們核實以使用服務的有關本港物業的合法及有效租約。
x) 租戶指租約中訂明的租戶。
y) 短訊服務的定義見第9條
z) 閣下內容的定義見第13(e)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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